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暂时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6月30日,即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保持不变(如国家和省出台政策对此项工作进行明确,按国家和省的政策执行)。
扩展阅读:申领条件
上述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