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汕头市春节哪些地方不能放烟花?

  根据汕头市公安局发布的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燃放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贩运、携带烟花爆竹进入中心城区。

  严禁在全市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免责声明:非本网注明原创的信息,皆为程序自动获取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页面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并提供相关证明(版权证明、身份证正反面、侵权链接),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