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办结时间20天。不含公示5天、市财政局时限和局财务科拨款时限。
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申报通知,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报。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认定委员会认定。
(三)组建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由我市大学、研究院所、知名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和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认定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
(四)认定。认定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讨论评议等方式,确定拟入选对象和资助金额。
(五)社会公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天。
(六)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入选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补助资金后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