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一男子抢劫猥亵18岁少女被刑拘

       近期,普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依托智慧新警务,连续侦破抢夺、抢劫案件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案件一

       8月26日20时23分,城南派出所接110指令,群众报称其在流沙南街道文德南路被一名驾驶黑色二轮摩托车的男子夺走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接报后,该所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阅现场监控视频,依托智慧新警务进行研判比对,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9月11日14时许,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抢夺犯罪嫌疑人郑某林(男,39岁,梅塘镇人)到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

普宁一男子抢劫猥亵18岁少女被刑拘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林交代于8月26日18时许,驾驶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在市区流沙物色作案目标,至当天20时许在文竹南路新坛路段抢夺一名陌生男子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后驾车往流沙大道方向逃跑的犯罪行为。

       案件二

普宁一男子抢劫猥亵18岁少女被刑拘

       9月15日15时许,城南派出所通过视频侦查和大数据比对,在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抓获抢劫、强制猥亵犯罪嫌疑人陈某文(男,35岁,流沙西街道人,有猥亵儿童前科),现场缴获作案工具折叠刀一把。

普宁一男子抢劫猥亵18岁少女被刑拘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文交代于9月14日18时许,在市区一学校附近看见一名学生(女,18岁)用手机扫码解锁共享电动车且独自一人驾车,便心生歹意想抢劫其手机,后尾随其至流沙南街道泗竹仔村一禅寺门口,在持刀对其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为寻求刺激用手抚摸其胸部,后因有路人经过,抢劫未遂便逃离现场的犯罪行为。

普宁一男子抢劫猥亵18岁少女被刑拘

—作案工具—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郑某林、陈某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免责声明:非本网注明原创的信息,皆为程序自动获取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页面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并提供相关证明(版权证明、身份证正反面、侵权链接),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