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尔1月8日电 (记者 曾鼐)针对12名韩国“慰安妇”受害人对日索赔诉讼,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日本政府向每人赔偿1亿韩元。
12名“慰安妇”受害人于2013年8月提出调解申请,要求日本政府赔偿1亿韩元,但日方一直拒绝送达诉讼文书。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该案于2016年1月进入正式审理阶段,2020年4月进行第一次庭审。
8月14日,在德的韩国和日本民间团体于第七个世界“慰安妇”纪念日之际在柏林勃兰登堡门前举行集会,再次敦促日本政府正式向“慰安妇”制度暴行受害者道歉,并作出赔偿。中新社记者 彭大伟 摄
1月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日本政府向12名“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目前,12人中仅有5人健在。
近年来,韩日围绕“慰安妇”等历史问题争论不休。2015年12月,韩日政府“突击”签署《韩日慰安妇协议》,由日方出资10亿日元、由韩方组建“和解与治愈基金会”。但由于韩国舆论对此强烈不满,2018年11月,韩国政府宣布解散“和解与治愈基金会”。
据韩国官方去年8月统计,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受害幸存者仅剩16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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