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浙江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采取措施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环节防控。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岁末年初尤其是春节期间,要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