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杭州限行和号牌有重大变化

今天(5日)上午9点,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新闻沟通会,发布《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浙A区域号牌”相关问答

▼ 为什么推出“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为方便群众出行,拓展市民获得小客车指标的途径,回应我市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以来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 什么是“区域指标”,什么是“浙A区域号牌”?

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下称区域指标)是在小客车其他指标中增设的一种指标,该类指标可以直接申领,使用区域指标办理登记的小客车悬挂专用号段车牌(“浙A区域号牌”)。

“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其号牌号码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

如:“浙A·5B55B”或“浙A·55BB5”。办理“浙A区域号牌”登记业务手续上,除了使用的指标类别不同,其他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与原有要求无差别。

▼ 申请“区域指标”有哪些条件,如何获得指标?

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以申请区域指标。需要申领区域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平台和小客车调控窗口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由调控系统配置指标。

▼ 区域指标申请数量有什么规定?

“区域指标”总量没有规定。

个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如果指标失效未使用,或相应“浙A区域号牌”车辆交易、迁出或报废后,仍可再次申请。

单位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一年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

▼ 申请了区域指标以后,还能参加摇号或者竞价吗?

拥有“区域指标”或“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并不对个人和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造成影响,在其他申请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相应个人和单位仍可申请参加增量指标配置。

▼ 申请了区域指标之后,又通过摇号或者竞价获得了小客车指标之后,有什么规定?

按照“一人一车”的原则,同时拥有区域指标和增量指标则使用增量指标为小客车上牌,相应区域指标无法再次使用。

同时拥有“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和增量指标,则增量指标仅能用于“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变更为“浙A号牌”小客车。此处“浙A号牌”是指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本市登记以及后续使用增量指标、更新指标登记的小客车所悬挂的小型汽车号牌。

▼ 如果“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注销或者转移了,需要更新怎么办?

“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在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不产生更新指标,需要更新的,可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 区域指标有效期为多久?

区域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 “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后,车牌性质会不会变化?

无论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使用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上“浙A号牌”,使用“区域指标”上“浙A区域号牌”。如果“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因离婚、继承或调拨等原因申请其他指标的,车辆转移后仍为“浙A区域号牌”。

▼ 为什么设立区域指标后,同步取消现行县(市)指标配置?

现行《杭州市小客车县(市)指标配置管理办法》于2015年发布并实施,主要也是为了完善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平衡区域差异,更好地满足县(市)居民用车需求。出台区域指标政策后,能更好的解决该问题,因此决定取消县(市)指标配置。

▼ 对目前杭州市民已经拥有的外地号牌车辆有什么过渡性政策吗?

目前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杭州市民本人的外地车可以转入,并在申报后按“浙A区域号牌”进行通行管理,即:

凡个人名下于2021年1月5日前已有登记在本市以外的小客车的,凭本人持有的有效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区域指标,均可于2022年3月1日(不含)依法前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车辆未完成迁入手续的,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指定方式进行申报、认定后,2022年3月1日(不含)前按照“浙A区域号牌”车辆通行。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571-85455877(市交通运输局)

0571-87282267(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信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8号1909室

杭州“错峰限行”也有重大调整!

征求意见稿上显示,自《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下文简称“错峰限行”)。

这次“错峰限行”调整,涉及“浙A号牌”小客车、“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非浙A号牌”小客车三类车辆。具体限行区域、限行规则、限行时间如下图:

重磅!杭州限行和号牌有重大变化

“浙A号牌”小客车的限行范围、限行时间、限行规则,与原来一样。

“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限行范围:石祥西路—石祥路—石祥东路—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东湖南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通惠北路—通惠中路—通惠南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滨文路—之江大桥—之浦路—紫之隧道—紫金港路—紫金港路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不含。

限行时段: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5:00—20:00时段;限行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限行规则:“浙A号牌”限行范围内(含边界道路)、以及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全号段限行。

上述“全号段限行”以外的其他道路,对应工作日尾号限行,即按照车牌尾号,周一1和9、周二2和8、周三3和7、周四4和6、周五5和0禁止通行。

“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限行范围:为绕城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内的杭州市域所有道路。其中,高速公路不含。

限行时段: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5:00—20:00时段;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限行规则:全号段限行。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电话:0571-872820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F座

编辑:N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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