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據港媒訊息,大S(徐熙媛)的婆婆、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創始人張蘭,早前因沒有遵從香港高等法院頒下的凍結資產令,被裁定藐視法庭,遭判處監禁一年,同時發出拘捕令,張蘭申請向高院上訴庭提交新證據以推翻指控,上訴庭1月7日頒佈書面判詞,指張蘭沒有合理辯解為何她不在原審時提交有關新證據,故駁回她就上訴提交新證據的許可。
此前張蘭因出售俏江南股份而惹上官司,並被高等法院下達禁制令,要求張蘭必須申報她所有淨值超過50萬港元的資產,但張蘭當年接受傳媒採訪時透露自己是藝術品收藏家,名下有300至400件藝術品,更會把藝術品放置於專業貯存設施以長期儲存,對於沒有申報有關藝術品,張蘭辯稱她已停止直接擁有價值多於50萬港元的藝術品,但法官認為張蘭在短期內完成出售的說法難以置信,張蘭又不出席審訊接受盤問,最終法官裁定張蘭已被證明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藐視法庭。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張蘭在2018年4月11日提出上訴,但事隔兩年在2020年4月27日才向法庭申請提交新證據。張蘭指她想呈交長江三峽畫作的公證書,強調自己從未擁有該畫作,但法官指張蘭決定在原審時不出庭作證,而且新證據也沒有明確顯示張蘭並非長江三峽畫作的持有人。
另外,原審時有確實證據證明張蘭在2014年3月,以近55萬美金購入藝術品,但張在被裁定藐視法庭後才稱,她曾向一名名叫田軍(譯音)的男子借貸,但田軍要求她還款時把近55萬美金匯入美術品賬戶,以便他購買兩件藝術品,田軍也提供了該兩件藝術品的收據。法官指張蘭沒有在原審中呈上有關證據,更何況禁制令規定她需申報任何價值多於50萬港元的資產,僅是以近55萬美金購入藝術品的證據,已是強力證據證明張沒有申報價值超過50萬港元的藝術品。
張蘭不僅僅因為曾創辦了俏江南而出名,更因為是知名女星大S的婆婆而出名,而此前臺媒曾爆料汪小菲和大S曾因經濟糾紛問題吵架而導致婚姻出現危機,但汪小菲本人也發文否認了傳聞,表示一家人的感情並未出現問題。
汪小菲此前還曬出了與媽媽張蘭的合照,母子倆看起來經濟並未出現任何問題,而且汪小菲的事業也經營的非常好,與大S的感情也一直非常穩定。
張蘭曾經常在社交平臺曬出近況,雖然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但她還是會不時分享美食,還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企業家,而對於外界質疑她為何不幫兒媳帶孩子,卻只自己享受生活時,張蘭也曾在節目中坦言自己就不是世俗的人!認為自己是女企業家中最成功的,所以人生也是成功的!
而且大S也不曾抱怨過生活,雖然嫁給汪小菲後迴歸生活,但讓人看到她是十分幸福的,而外界傳言的婆媳關係問題,也只是過多的猜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