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北京市分行被罚591.16万:未按规定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中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近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银管罚〔2020〕43号)显示信息,建设银行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支行存有未按规定开立、应用企业金融机构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开立、应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规设定具有金融机构结算账户作用的电子账户且未进行买卖背调,买卖检测体制不健全;未按规定进行条形码付款业务流程;未按规定管理方法付款组织顾客备用金五宗违反规定违规操作。 

在其中,中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建行北京支行警示,收走非法所得30.15万元,处以处罚549.五万元,罚没款累计579.66万余元;

祁军对建行北京支行未按规定开立、应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承担立即义务,中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惩处处罚1.五万元;

王鹏对建行北京支行违规设定具有金融机构结算账户作用的电子账户且未进行买卖背调,买卖检测体制不健全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承担立即义务,中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警示,并惩处处罚五万元;

张涛对建行北京支行未按规定进行条形码付款业务流程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承担立即义务,中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警示,并惩处处罚五万元,之上总共被罚没款591.15万元。

下列为惩罚备案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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