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对橙心优选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 罚款150万元

3月11日消息,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罚款100万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经查明,2020年10月以来,当事人通过“橙心优选”在重庆市销售商品时,存在以下行为:一、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的行为;二、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以上示例的事实,有商品价格页面截图、协议、补贴情况、相关财务数据、交易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及商品多、持续时间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行政指导会进行提醒告诫后,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仍在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1. 责令改正;2.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罚款100万元;3.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罚款50万元。以上合并罚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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