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企业复工时间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致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就节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相关倡议和要求,明确要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

  以下为具体通知:

  《致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春节后复工复产潮即将到来,疫情防控与安全防范工作均面临重大考验。为切实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和员工身体健康,市应急管理局在此就节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倡议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以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坚信,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同心协力,众志成城,认真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安全战役。

  二、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

  严格遵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后要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结合疫情实际召开一次员工会议、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切实做好单位员工防疫知识普及教育,密切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员工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本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定期消毒处理,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人员流动排查和管控,对于春节期间到过湖北省或接触过重点疫区的员工,建议暂缓上岗,并按照当前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对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如期复工或实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员工,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防控疫情,事关重大;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同舟共济,群防群治,为我市疫情防控及节后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生产经营单位遇到安全防范问题需帮助的,请及时联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值班电话。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0754-88992004;

  金平区应急管理局:0754-86505732;

  龙湖区应急管理局:0754-88831095;

  澄海区应急管理局:0754-85855050;

  濠江区应急管理局:0754-87396770;

  潮阳区应急管理局:0754-88711520;

  潮南区应急管理局:0754-86962188;

  南澳县应急管理局:0754-868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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