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在线解答农村建房热点问题

  为什么要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这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农村居民该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和建房手续呢?这是我市不少村民十分关心关注的问题。12月14日,市自然资源局做客“行风热线”直播室,围绕节目主题“落实落细两统一职责,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详细介绍了该局的主要职能、业务范围等情况,并在线回答了听众提出的关于解决不动产办证问题和农村宅基地等业务问题,为市民释疑解惑。

  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不动产登记牵动着不少人的心,牵扯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特别是目前我市正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但仍有部分村民对这项工作还一知半解。那么,“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指的是什么?开展这项工作有何意义?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又有什么利好呢?

  对此,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将农村未登记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项工作是以政府组织总登记形式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是维护农民土地房屋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健全农村土地房屋产权制度、完善农村“三权分置”改革以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涉及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对于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进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可以明晰产权,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记载登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也可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后进行确权登记,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同时,房地一体统一登记,结合历史地形图、高分影像图,采用数字化处理权属信息,确保了宅基地和房屋信息更加完整准确。

  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需依法依规申请报批

  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住房的保障,也是一项重要的资产,农民朋友都非常重视。那么,村民如果要申请办理宅基地和建房,需要什么手续?建房完工后,又应该如何办理验收手续和不动产登记呢?

  对此,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村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报批需村民填写《揭阳市农村宅基地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批前公示并提出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出具《揭阳市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民建房完工后,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竣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安排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规划、用地和工程质量情况,符合规划许可、用地要求和质量要求的,依法完成验收手续,在《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竣工验收表》提出验收意见。待农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建房村民可以依法向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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