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2日)上午,110接群众朱先生报称:其被公司拖欠工资,现他在澄海盐鸿镇鸿一村盐鸿卫生院三楼,如果相关部门不处理,他就跳楼或者买汽油淋到楼下三轮车上点火。
接到警情后,澄海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派员会同消防等部门到场处置。民警在卫生院3楼的角落找到该报警人员,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了解,报警人朱某生(男,50岁,江西省吉安市人)系某市政公司盐鸿镇工程项目部工人,被公司拖欠17000元工款。此前,盐鸿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帮助朱某生就被拖欠工款一事,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承诺2月5日将工款付清,但朱某生想早点拿到工资回家,遂饮酒后以跳楼为由报警讨薪。
经相关部门与公司进一步协调,当天上午,公司将应付工资如数发还给朱某生。
工资虽被追回,但朱某生却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
警方提醒:合法讨薪是权利,非法讨薪要不得。劳动者一旦被欠薪,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合理的诉求,切不可因意气用事采取极端行为而触犯法律,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