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提问说:汕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是否会逐步提高?
对这个问题,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做出了答复。
具体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升筹资水平的统一要求,各地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推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90元,逐年调整提升,到2020年已达到每人每年550元,而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相应同步提高,按照上级要求,我市2021年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明确为每人每年280元。在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基础上,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目前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级、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和65%,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因住院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达到起付线(12000元/人)以上部分,最高按70%比例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下来,我市还将根据筹资及基金运行情况,在国家和省的政策框架内,进一步合理提高参保人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