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承包商拒不支付45名工人共计131余万元工资,造成了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
5月6日,犯罪嫌疑人向某辉(男,36岁,湖北省黄冈市人)被刑事拘留。6月12日,被批准逮捕。
2020年5月6日8时,普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关于向某辉拖欠45名工人工资一案的案卷材料。材料显示,向某辉于2018年8月份至2019年8月份期间,先后承包帝景城、港泰豪庭、富民花园等三个工地的工程,期间拖欠三个工地45名工人共计人民币1311070元工资。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在2020年4月25日对向某辉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限向某辉在10日内立即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资,但向某辉超过期限仍未能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资。
鉴于该案涉及人数多且涉案数额大,给社会造成了严重不良的影响,当天,治安大队立即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向某辉传唤到普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向某辉交代,其于2018年8月份至2019年8月份期间,从颜某、郑某等人承包了富民花园、帝景城、港泰豪庭等工地的外墙装修工程,收到颜某、郑某等人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共人民币694.4万元。其收到承包款后或挪作他用,或用于偿还高利贷。自2019年起,其多次拖欠三个工地工人工资,甚至将手机关机以躲避工人追讨工资,至2020年5月6日,其仍没有付清三个工地共45名工人的1311070元工资。
据郑某、颜某之妻李某反映,其将帝景城、港泰豪庭、富民花园等三个工地的外墙装修工程承包给向某辉后,均有按工程进度支付工钱,不存在拖欠工钱导致向某辉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
向某辉的行为造成了几十名工人聚集讨薪,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稳定因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待向某辉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