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一妇女在路边“捡”了一部手机,结果摊上事了!

       9月21日14时22分许,洪阳派出所接事主韦某报称,其在洪阳镇厚田村附近被抢夺手包,内有手机1部。

       接报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经查,事主韦某于当天13时许,骑一辆单车从家里出来,到鱼塘边喂鱼后发现其挂在单车车头的一个蓝色布袋被人偷走,内有一部VIVO手机。该所遂将该案立为盗窃案进行侦查。

       民警依托智慧新警务开展视频侦查,快速锁定涉案嫌疑人为家住洪阳镇丘塘村茂林的王某妆(女,64岁,洪阳镇人),并前往其家中进行抓捕。因其不在家,抓捕未果。当天19时许,违法人员王某妆主动到洪阳派出所投案。

       经审查,违法人员王某妆对其于当天13时许驾驶一辆电动车途经洪阳镇厚田村一田园路时,顺手将路边一辆单车车头上挂着的一个蓝色布袋(内有一部VIVO手机,现价值200元)偷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王某妆被处行政拘留五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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