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车主!4号起,在公共停车泊位内停车,不得罩上车衣,否则将被罚款

       车友请注意!从9月4日起,在公共场所停车泊位内停车时,不得罩上车衣,否则将按“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处理。

       对此类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时,应当保持干净清洁。对于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将予以拖离。请广大车主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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