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9日,潮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省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郑某伟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3年以来,以郑某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实施贪污、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了沙溪镇某村的村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非法承揽、控制了高铁潮汕站周边的工程项目,致使多名群众的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极大地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院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对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益。
被告人家属、沙溪镇部分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