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供应和使用,降低检测费用,近日,汕头市医疗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
通知明确,要落实新的检测价格。粤医保发〔2020〕18号文对《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中的“各类病原体RNA测定(实时荧光定量PCR,编码:250403089S-2)”“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包括IgG、IgM,编码:250403069)”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修订,我市对上述2个项目价格临时进行调整。
各医疗机构从5月26日起,执行新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其中,“各类病原体RNA测定(实时荧光定量PCR,编码:250403089S-2)”临时价格为60元/项(不区分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级别);病原体检测试剂(不含提取试剂和扩增试剂)列入“除外内容”,其价格以集中采购后的价格为准。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包括IgG、IgM,编码:250403069)”临时价格为25元/项(不区分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级别),同时检测IgG、IgM的加收40%;抗体检测试剂列入“除外内容”,其价格以集中采购后的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