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购买了揭阳潮汕机场国内出港航班机票,乘机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出现居民身份证过期、破损、丢失、被盗抢等情况,您可以到揭阳潮汕机场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警务室位于潮汕机场三楼出发大厅1号门左侧。《临时身份证明》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旅客乘坐国内民航飞机时,作为乘机身份证明使用,不含其他用途。《临时乘机证明》有效期最短不少于7天,最长不超过15天。
旅客申请《临时乘机证明》时,应当提供户口本或者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者过期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及三张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个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临时乘机证明》:
1、经核查,人口信息与办证人提供资料不一致或照片信息与办证人本人无法确认同一的旅客。
2、港、澳、台旅客、外籍旅客和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无法核查真实身份的旅客。
3、持假冒、伪造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乘机的旅客。
4、航班起飞前三十分钟内申请办理手续的旅客。
5、其他无法核实申请人真实身份或可能危机航空安全的旅客。
警务室联系电话:0663-619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