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市城区已全面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以下简称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这项工作有什么意义?作为村民应该如何配合?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3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潮州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6月19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辖城区(湘桥区、枫溪区)范围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总登记的公告》,公布了本次登记工作的登记范围、登记内容和工作时限、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
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是指什么?
是指由湘桥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主导,采取总登记方式,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20年6月全面展开,2020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
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具有重大意义。
01、维护权益
能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02、规范管理
摸清湘桥区、枫溪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空间、界址、四至、面积和用途(地类)等基本情况,消化历史存量宅基地,有效控制违法用地的问题。
03、深化改革
有助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探索工作奠定产权基础。
三、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01、明晰产权
通过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调查,登记造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权益。
02、化解纠纷
一些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权属存在争议,通过确权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具体确权登记,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03、完善产权信息
通过数字化处理权属信息和高精度测绘,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信息将更加完整准确。
04、经济发展
通过确权登记奠定产权基础,有助于盘活土地利用价值,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经济上的增收。
四、当前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湘桥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正按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采购,确定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的调查测量实施单位。在作业队伍确定之后,湘桥区、枫溪区将先选取辖区内个别行政村作为试点区域,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完善工作流程和技术路线,一边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一边总结经验、研究制订确权政策,为全面铺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将全面铺开市区“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整项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市城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已成立潮州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湘桥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各街道(镇)、村委会也已全部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在调查作业队伍确定、进村开展调查工作之后,村委会将抽调专门人员配合作业队伍开展调查、房地测量工作。调查期间,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的调查作业人员将到各单位、各户进行现状土地、房屋调查,核查每幢房屋的位置、权属、界址、用途和地类等情況,并同步开展资料收集,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及时提供方便,不得无故阻挠和干扰测量人员作业。
五、目前,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那么作为村民,需要如何配合这项工作呢?
(一)提供资料
1、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单位法人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指界委托书;
4、已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应提交依法继承材料;
6、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7、其他必要材料。
(二)积极配合指界工作
技术单位开展土地、房屋调查时,积极配合指界,如实填写调查表并确认。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填写指界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处理。
(三)配合村委公示工作
积极配合村委宣传及公示工作。公示期间,村民应及时核对房屋和宅基地信息。若有异议,必须在确权登记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按确权登记公示结果为准。
特别提醒
本次确权登记是湘桥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主导的总登记,除申请人自行提供高精度权籍调查成果产生的费用外,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农村权籍调查不得向申请人收费。如发现有不法人员利用本次调查进行非法收费或非法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湘桥分局、枫溪分局咨询反映。咨询联系电话:0768-2219208(市自然资源局湘桥分局);0768—2856552(市自然资源局枫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