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普宁警方在流沙南街道里宅村成功捣毁一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3人,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小轿车、手机、电脑、银行卡等物品一批。
当天,有群众向普宁市公安局举报称:在流沙南街道里宅村有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接报后,普宁市公安局迅速从刑侦大队等单位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核实,部署抓捕行动。经秘密蹲点摸查、分析研判,专案组基本确认该团伙作案地点和团伙成员活动情况。
当晚20时许,专案组抓住有利时机,在流沙南街道里宅村成功抓获团伙成员张某春(男,31岁)、彭某丽(女,30岁)、苏某忠(男,30岁)、李某平(男,33岁)、游某其(男,37岁)、陈某(男,32岁),林某锋(男,26岁)、方某方(男,26岁)、朱某强(男,22岁),蓝某福(男,33岁)、郑某敏(男,24岁)、叶某飞(男,36岁,上述12人均系福建省人)、吴某(男,23岁,贵州省人)等13人,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小轿车1辆、手机71部、电脑24台、银行卡6张及相关“话术”(诈骗剧本)、诈骗流程脚本等物品一批。
经审查,自今年3月份以来,张某春、彭某丽租用流沙南街道里宅村一居民楼九楼作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窝点,并先后雇佣苏某忠、李某平、游某其等11人充当诈骗团伙业务员、组长,使用“派爱”、“火种”、“脸书”、“Line”等手机聊天软件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在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后,业务员将组长以“外汇经理”的身份推荐给受害人并发送相关投资平台链接,诱骗受害人在虚假“外汇平台”开办账户并注入资金,后通过后台操控使受害人账号资金亏空或使账号无法提现,从而诈骗受害人钱财。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春、彭某丽、苏某忠等13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