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某村书记儿子开车撞死人案宣判:朱某彬被判死刑

       2018年4月5日,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东浮山村发生涉嫌故意杀人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一时间“书记儿子开车撞死人”的舆论传得沸沸扬扬。

       经公安机关侦查,事件起因是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东浮山村个别村民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朱某文不满,为引起村民关注,于2018年4月5日上午在该村幼儿园门前路边处拉横幅,东浮山村党支部书记朱某文的长子朱某彬在网上看到相关视频后,赶至现场,与在现场的罗某川等人发生口角冲突。朱某文的次子朱某佳随后也赶到现场后用脚踢罗某川等人。双方冲突升级后,朱某彬驾车撞向罗某川及罗某雄等人后逃离现场,导致罗某川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罗某雄、罗某荣受伤。

       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该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朱伟彬死刑,判处被告人朱某佳有期徒刑二年。

       2018年4月5日上午,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东浮山村发生一起驾车撞人案件。被告人朱伟彬在与被害人一方发生纠纷后,驾驶车辆冲向被害方,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潮汕某村书记儿子开车撞死人案宣判:朱某彬被判死刑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规定,判处朱某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朱某佳在纠纷中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其父朱某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刑期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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