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依托汕头优质医疗资源,打造区域医疗中心,辐射粤东地区创建区域医疗高地,更好地满足粤东群众享受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重大决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订了《汕头市支持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计划从今年起至2022年投入约20亿元,对我市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为汕头乃至粤东地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含汕大附属医院)建设。对市级公立医院、汕大医学院系列附属医院改扩建、易地重建、升级改造等建设项目,按项目资本金总投资20%给予补助,同时在建设期内给予银行贷款三年贴息补助。
二是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对纳入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在省财政对每家医院投入3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对每个医院增加补助6000万元,用于医院基建、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的配套投入。
三是推进区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对我市11家区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给予适当补助,推进区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
四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专项补助。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备购置更新。补助标准按照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服务的辖区人口数分四档补助。
五是扶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主要从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和一次性奖励。
六是鼓励创建“三甲”医院和巩固成果。对全市通过“三甲”初次评定、“三甲”复审的医院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我市更多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和巩固“三甲”医院评审成果。
七是帮助市级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解决设备不足。从今年起至2022年,共投入专项经费1.5亿元,用于市级医院以及市级公共卫生机构的设备更新购置和维护,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障我市群众生命健康。
八是对市公立医院选派专家或有丰富经验的医生到医联体建设单位和农村基层服务给予补助。每年选派医生增加到120名,每人每月补贴增加到2000元,鼓励更多名医、专家下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