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谢汉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原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谢汉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汉湖理想信念荡然无存,严重背离党的宗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谢汉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法犯法,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汉湖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揭阳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谢汉湖简历

  谢汉湖,男,汉族,1967年3月生,广东揭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5月任揭东县曲溪镇党委委员

  2002年3月任揭东县曲溪镇副镇长

  2004年5月任揭东县试验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07年12月任揭东县云路镇党委副书记

  2008年4月任揭东县云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年9月任揭东县云路镇党委书记

  2010年2月任揭东县云路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10月任揭东县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2013年3月任揭东区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2014年1月任揭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6年8月任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普宁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普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年3月任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普宁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普宁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9年10月任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0年9月被免去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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