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是美国国籍?若性侵属实按照美国法律或被重罪审判
财新网4月12日刊发报道《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疑云》,引起舆论较大争议。昨日晚间,财新网发布官方声明称,4月12日刊发报道的《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疑云》一文,确有采访不够充分、行文存在偏颇之处,已在当日撤回报道。同时诚挚致歉,并将做出修正和追踪报道。
不过,这篇报道称鲍某明曾取得美国国籍和中美两国律师执业资格。
据微博博主“Isekisi里的旋转小字”称,鲍毓明之前在加州求学工作,网上能查到他的地址也是在加州,在加州获得律师资格,所以大概率他是加州居民。恰好,加州是全美国对于未成年性侵最严格的州之一,任何与18岁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可能被公诉,年龄差大于3岁更是可能以重罪审判。
“美国国籍还当中国律师” 鲍某明的招牌还有多少猫腻?
被指控性侵“养女”的鲍某明,不仅涉嫌性侵,其律师执业的正当性也存在问题。
据新京报报道,在案发前,鲍某明曾为烟台某上市集团副总裁,分管法务工作。同时,他还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信息查询系统显示,鲍某明是执业状态的专职律师。有关律师协会负责人对此回应,鲍某明在外任职的情况与专职执业的要求不相符,纪处部门将对此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再根据情节情况来做处理。
依《律师法》的规定,专职律师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基本的律师执业常识,也是被多地和多个层级的法院所明确的。只有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法定的程序,才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其他人是不能申请“兼职律师”的。
所以,鲍某明作为专职律师,不能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存在,这种劳动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也违反了《律师法》。
进一步而言,如今,有关律师协会已经表示将进行调查,那鲍某明有没有为了达到“双薪”目的,向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隐瞒自己的职业经历,有关律师协会的调查对诸般细节显然也该一一查实。
此外,鲍某明究竟是何种国籍,也是值得深究的问题。据财新报道,鲍某明曾取得美国国籍和中美两国律师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5条明确规定,获得律师执业资源的前提是“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提之一。
也就是说只有中国公民才能够在中国当职业律师,这也是司法主权独立的重要体现。
如果媒体报道属实,鲍某明在美国期间确实取得了美国国籍,那他在中国的律师执业资格就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才能够作为中国律师执业。
由于外国的入籍手续和国内的户籍管理、国籍除籍手续不同步,事实上造成了不少人的“双重国籍”,甚至有一些“外国人”继续在中国冒充中国公民,骗得了一些只有中国公民才能执业的入场券。
如果这能坐实,一直作为鲍某人“金字招牌”的“拥有中美两国律师资格”的说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无论是疑似双重国籍,还是专职律师兼任高管,对于鲍某明在执业资格上的相关问题,还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全面调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一个执业律师在资质上存在如此大的漏洞。
鲍某某专职律师兼高管或违规,北京市司法局介入调查
企业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一案引发关注,鲍某某曾为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分管法务工作。但同时鲍某某还担任北京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4月13日,北京市司法局表示,目前已经针对相关线索展开调查。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局里已经高度关注这个问题,相关领导也召集了负责部门开会进行研究部署。现在正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目前曝光的线索,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信息查询系统显示,鲍某某是执业的专职律师。根据《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
北京西城区律协会长王兆峰表示,鲍某某身为专职律师还在企业担任高管不符合规定。
“高管涉嫌性侵养女”女孩代理律师:她状态很差
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称,目前已联合公安部成立联合督导组,赶赴山东督导“企业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一案。当事女孩小可(化名)的代理律师吕孝权告诉新京报,小可目前状态很差。吕律师同时表示,鲍某某在取保候审阶段。
涉事女孩小可的代理律师吕孝权告诉新京报,小可目前状态较差。是她一直状态就不太好,伤害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她自己也说,有重度焦虑、重度抑郁、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可以想象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现在创伤是比较大的。”
吕孝权律师称,鲍某某在取保候审阶段。立案一共有两次,第一次2019年4月立案后马上撤案了。第二次立案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现在刑事侦查阶段。
鲍某某是否被取保候审,烟台警方尚未证实。
文章部分内容综合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