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神”民俗缘由于清康熙元年(1662年),朝廷为抗郑成功,派平南王尚可喜、总督李栖凤视察沿海各地,自潮州直至与福建接壤的汾水关一带,被划为不准人居的迁界地区。潮属沿海6县居民全部迁入内地,一切田园、庐舍概行拆毁,并于潮州六县沿海增筑墩台84个,设立椿栏,严禁居民出入。至康熙5年(1666年),澄海县建制撤销,全部并入海阳县,对敢于越界者,一律杀无赦。
澄海诗人佘元晖曾赋诗云:“万灶烟深余废井,千山月冷照孤松。哀鸿遍地归何日,只索吞声说旧踪。”记述了迁界事件中人民离乡背井之悲惨情景。
临走时,家家户户崇拜诸神,合家跪地禀报“从此无能奉敬”了。故此,千家万户都备办礼品“三牲”,香烛纸钱为诸神饯行,称为“送神”。
清康熙7年(1668年),广东巡抚王来任、两广总督周有德巡视海界后,即“绘图上疏”请展复。康熙8年(1669年),朝廷派员巡察批复恢复澄海县建制,原县地域复归,让人民归乡,人民欢天喜地,感恩庆幸。因此,潮澄饶一带沿海人民便自然而然地敬奉朝拜诸神,及岁后逢腊月就“送神、拜平安”这个习俗,世代相沿至今。
广东人常说:“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这里的“多”,除了次数多,也许还有一个神灵多的意思。潮汕是一个多神崇拜的地区,原先居住在此处的多是海民和山民,面对的自然环境不同,需要能够提供特定保护的神灵也自然不同。海民和山民的迁徙又把各自的神灵带到其他地方。
潮汕文化研究者欧怀琳曾经提过潮汕人的“拜神经济学”。毕竟,求神是很虚无缥缈的事,多求一个神就多一份保障,多拜一个神多一份保佑,就等于多了一份保险,而且支出的祭品是不会因此而增加的,不过是多叩一个头,多点一支香而已,是很划得来的,只要能换来平安、发财,又何乐而不为呢?再加上人拜我拜的从众心理,多神崇拜就出现了。
从潮汕人对多种神明的一致对待、一齐祭拜,可以看出潮汕人那种强烈的保险意识、侥幸心理,甚至有点滑头。连拜神也精明,那么做生意也就足够精明了,最后形成潮商也就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