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应该是很多公积金缴存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先来看看《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疑问权威回应
Q:既然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那就是自己的钱,是否我想什么时候提取就什么时候提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这种说法是对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一种误解。从公积金本质属性上说,属个人所有没错,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个人所有是限制性的所有权。因此,职工不可以随意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原因如下:
1.公积金不是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到管理中心该职工个人专户内集中统一管理。
2.公积金具有专用性,只能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不得挪作他用。
3.公积金不能随个人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由管理中心来统一运作、统一保值。
4.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权,在没有被公积金所有人提取前,公积金所有人除按规定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Q: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有情况之一并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支付房租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失业或下岗人员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大家最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时间、提取额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分别是怎样的呢?
下面小编就为小伙伴们详细介绍~
(一)需提供必备资料
1.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可到中心官网或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对应归集银行一类账户(广东省内)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不同支取原因,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两年内提出申请,原则上超期不予受理,且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1)一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2)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拍卖房: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地址应当在缴存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除我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需提供的资料外,在缴存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房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在缴存人、配偶的工作所在地购房的,需提供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还贷支出: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每年申请一次,如缴存人及配偶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形的,只能用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待该套住房提取额度满后,再用另一套申请提取。首次提取提供:
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②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含借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还贷款明细单证明原件或供楼存折原件和复印件(近三个月)。再次以同套住房提取只需提供原件以供校对。
(2)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须距上次提取满一年方可办理,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网签合同及借款合同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大修住房是指房屋完损等级被评为严重损坏或危险房屋)的,在批文有效期内申请,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建房、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
(1)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国土部门的审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不动产权证;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④费用支出的相关凭据。
(2)大修住房的,提供:
①经房产管理部门(原则上按房屋所在地市级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危房或严重损坏房的危房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费用支出的相关凭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揭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就同一套房屋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栋(梯)增设电梯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如职工及其配偶有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供:
(1)经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查同意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意见表》原件及复印件;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及复印件;
(4)该套房产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栋(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含增设电梯费用分摊表)原件及复印件;
(6)实际支付的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支付房租
支付房租的, 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每年可申请一次公积金提取,可提额度为上一年度公积金汇缴额的50%且最高不超5000元,提供:
房管部门开具的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或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离休、退休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
(1)医院出具的伤残疾病医疗技术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签证/护照/出境定居的户口注销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提供:
(1)死亡证明书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3)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的合法证明。
失业或下岗
失业或下岗(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辞退人员),本地户籍封存两年以上、外地户籍封存半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辞、退职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疑问权威回应
Q:本人的公积金余额不足时能否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对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提取职工本人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所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得超过上述发生额,申请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Q:父母和我的户口在一起,我买房时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呢?
不可以哦。判断能否提取公积金的标准不是看户口在不在一起,而是看是否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应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另外,房屋一般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职工的配偶对房屋也拥有所有权。因此,配偶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但是,这种情况下,职工的父母并不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即便是父母和子女的户口在一起,而且共同居住其内,也就是说父母可以使用该房屋,但不具有所有权。因此不允许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若是父母以子女的名义购房,在购房时由子女签订购房合同。虽然是父母出资,但是法律上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子女,父母并不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而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购房提取公积金要求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由于是子女签订买卖合同,这些材料只能证明子女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而不能证明父母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特别提醒
虽然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但是必须“专款专用”,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交真实、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自违规提取资金金额全额退回之日起2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的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记载其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