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汕头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必须在指定平台统一采购

       日前,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深化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提出: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须参与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药品集团采购,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且广州平台、深圳平台缺乏的药品,可到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采购。

       其中采购规则提到:通用名相同、目录剂型相同、规格相同、生产企业相同 的药品,到价格低的采购平台采购。

       该意见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加强药品集团采购管理,促进采购平台良性竞争,增强汕头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降低药品供应价格,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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