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先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潮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先加简历
刘先加,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潮州市潮安区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任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股级);
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意溪人民法庭副庭长(正股级);
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12年2月至5月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审判员;
2012年5月至9月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潮安县人民法院枫溪人民法庭副主任科员;
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潮安县人民法院枫溪人民法庭副主任科员、审判员;
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任潮安县(区)人民法院枫溪人民法庭副庭长(2013年8月潮安撤县设区);
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任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人事监察办公室主任;
2018年1月至今任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