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林某在烧烤摊被抓走!

       近日,在司马浦镇仙港村葫芦街附近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民警原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事故,可到现场后,发现肇事司机竟在附近烧烤摊饮酒,并声称自己是在事故后才饮的酒,企图逃避责任。那么这样就不算“酒驾”了吗?

       8月25日晚22时48分,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市民吴先生报称,他驾驶校车在司马浦镇仙港村葫芦街附近与一轿车发生碰撞,所幸无人受伤。

       潮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姚章标:8月25日晚上 ,我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遂前往现场处理,到现场处理时,经了解当事人林某驾车肇事后在路边摊继续饮用啤酒,企图以事后饮酒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

       原来,当天林某饮酒后驾车出行,不料在中途发生交通事故。一开始林某下车想与对方司机“私了”,后考虑到自己肯定逃不掉,于是想出了“事故后饮酒”这一招蒙混过关,企图以此干扰抽血酒精检测数值。

潮汕林某在烧烤摊被抓走!

       殊不知,早在2013 年12 月18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潮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姚章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提取血液前又饮酒的,经检验血液酒精含量达醉酒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

       经检验,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168.1mg/100ml。目前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潮汕林某在烧烤摊被抓走!
潮汕林某在烧烤摊被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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