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6日起,购买布洛芬、连花清瘟胶囊等43种药物均需实名登记!且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近日,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品种进行梳理,拟定了《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
根据规定,8月26日起,各零售药店在销售目录内的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实施实名登记报告。网络销售则实行“网订店取”模式,确保对购药者发热状况及“疫情线索”人员信息及时准确报告。
广东药监局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督促零售药店在其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并将零售药店执行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确保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目录内共涵盖43种药品,包括布洛芬、连花清瘟胶囊、去痛片、小柴胡冲剂、维C银翘片等。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实行“网订店取”,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 零售药店接到网络订单后,必须核对购药者是否完整填写用药者的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等购药人员信息;信息不完整的,应退回网络订单,告知购药者补充有关信息。
❐ 体温信息登记超过37.3℃的,立即登录系统上报疫情线索信息,同时电话通知购药者所登记的地址对口“三人小组”,并配合“三人小组”做好跟踪处置。
❐ 零售药店完成网络购药信息核对并登录系统完成网络购药信息登记上报后,方可通知购药者到店取药。
小伙伴们注意啦!去药店买这些药,别忘了带上身份证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