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规则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但汕头还是有不少行人无视交通安全,这其中就包括闯红灯、翻越隔离栏或绿化带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等违法行为。
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罚款标准100元。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标准10元。
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罚款标准20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斑马线、跨越道路中心隔离设施的行为不仅有损城市形象,而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请各位行人多为自己的安全着想,不能只图一时方便而不顾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