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半年,从市场疲软到全面反弹,从变相松绑限购到城市再掀抢人大战,从多地楼市躁动、到出拳整治、再次重申“房住不炒”…..上半年的房地产市场可谓是跌宕起伏。
究竟上半年汕头楼市有哪些政策令你印象深刻?为你呈现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
01 汕头:修改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等应以控规为准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6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提出或者修改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除因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情形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前,需对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容积率进行修改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调整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但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再依据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调整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
02 汕头购买经适房满足条件可上市交易
上半年,为规范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
《管理办法》所称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称经适房)是指由市政府投资筹建和销售,产权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市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销售的经适房上市交易,适用《管理办法》。
03 网上展厅须公示销售许可
上半年的突发疫情,不少开发商都在各个平台上创设了网上展厅,方便购房者足不出户,进行线上咨询。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商品房网上销售信息透明度,促进商品房销售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汕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是指将新建商品房项目通过各种传播媒体(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商平台等)开设网上展厅(或以其他形式),进行展示和预订(定) 、销售的行为。商品房网上展厅,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商品房项目展示场所,应符合《条例》对商品房项目展销场所管理的要求。
商品房网上展厅展销项目应符合《条例》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的管理规定,并在页面显眼位置标注项目的“展示、预售、现售”状态,商品房项目未经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网上进行商品房销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订立投资协议、收取意向金或者诚意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销售。
04 汕头五条”疫”时举措
上半年疫情期间,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疫情期间请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尽量避免到各业务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可选择我中心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等“非接触式”网上业务渠道进行查询相关信息。确因紧急需要必须到现场办理的,请严格执行有关防疫要求。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及其配偶,在疫情防控期间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认定后,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还全部欠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05 3月1日起,“房贷换锚”政策正式落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这意味着,有些“房贷族”需要重签贷款合同。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邮储等多家银行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06 汕头出台金融措施充实企业“钱袋子”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汕头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其中涉及金融支持的措施包括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障企业融资额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这些措施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作用,缓解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融资难等困难。
根据措施,企业在汕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可享受最长6个月的贴息,贴息利率达1.305%。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柯清松告诉记者,这是近年来扶持幅度较大的一次,且扶持力度大、覆盖面广,除房地产、基建等行业外,汕头市大部分行业企业都能享受。
针对贷款贴息政策,汕头市金融工作局还出台实施细则,对覆盖面对象、期限、标准、流程等进行细化。柯清松介绍说,结合汕头的实际,细则中贷款除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外,还把进出口贸易融资也纳入贴息范畴。
07 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一律不得超过6层
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部署要求,4月3日起,澄海区政府决定开展农用地违法建房和违规超高层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严禁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进行非农建设;严禁未经批准建设超高层建筑;上述违法违规建筑逾期拒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设当事人提供施工、供水、供电、通信等相关服务;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给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已办理的,予以撤销;对支持、纵容、包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等。
08 华侨试验区新引进人才可申报生活住房补贴
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申报2020年上半年华侨试验区新引进人才双补贴的通知。
登记地址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在试验区九大产业范围内,以及登记地址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的事业单位均可进行申报。
自《华侨试验区新引进人才双补贴暂行办法等三项人才政策》实施之日起新引进的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自华侨试验区挂牌之日起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且申报时仍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内工作的;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申报单位工作12个月及以上,并在该单位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个人也可进行申报。
09 加强汕头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汕头自然资源局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开设预售款专用账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并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房产交易机构具体承办预售款监管的相关工作。
10 广东省住建部: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
5月2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意见的通知》,对于广东省各地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提出了如下要求。
2020年9月底前,各地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要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实现本市所辖县市区区域全覆盖、新建商品房与存量房交易业务全覆盖、各类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楼盘表全覆盖。
11 汕头楼市重磅新规征求意见
5月,《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据了解,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商品房、车位销售以及商品房预售条件等项,对于汕头楼市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此次意见征求稿的改动包括:土地存在抵押不可取得预售许可、抵押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业主可加购库存车位、城管执法加入「房地产战队」等。此外,购房人不得购买未经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的商品房被写入条例。
12 汕头拟出台中心城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为规范和顺利开展我市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近期,市自然资源局拟订了《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登记细则拟规定,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切合实际、为民利民”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发证的主体原则上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本村村民,可以是户主或年满18周岁的、经全体家庭成员同意的家庭成员。
13 金平龙湖开始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模式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消息,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打造不动产登记领域智能化、信息化的“互联网+”平台,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模式。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消息,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打造不动产登记领域智能化、信息化的“互联网+”平台,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模式。
14 上调233元!汕头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出炉
6月,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二〇二〇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确定我市(含区县)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19173.00元,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300.76元。
今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在此关键时刻,省政府制定出台这一《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的批复》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华侨试验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步伐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