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
为妥善应对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保障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通关秩序,经粤港双方沟通协商,自2020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起,由香港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重要公务商务人员、跨境货车司机、跨境学生以及符合粤港两地隔离医学观察互认政策的人员,继续执行现行规定。
此前,根据深圳口岸发布的规定:自4月28日8时起,从香港经口岸入境深圳的普通旅客,将不区分目的地,就地在深圳市区安排自费集中隔离14天。
也就是说,昨晚最新通告多了“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自2020年7月17日上午10时起,由香港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批准的公务商务豁免人员、跨境司机、跨境学生以及符合粤港两地隔离医学观察互认政策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