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行为或将入刑

       近年来,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事件不时发生,时刻威胁着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舆论一直呼吁,要加大力度,严惩这些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

       6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拟从六个方面修改补充刑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危及公共安全的“高空抛物”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将入刑。

       关于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与坠物事件,近年来在多地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民众的人身安全。近日,汕头一名孕妇在经过市区金新路113号时,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瓷盘砸中头部。类似的不文明行为,也让很多市民时刻担心“头顶安全”。

       为此,有必要发挥刑法的震慑作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高空抛物或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关于抢公交车方向盘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重庆公共汽车坠江事件”,这是因乘客抢夺方向盘而导致的一场悲剧。而近年来,全国很多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抢公交车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员的事件。

       去年6月,在汕头一辆309路公交车上,一名乘客就因为要求提前停车未得到满足而与司机起争执,并掌掴处于驾驶状态的公交司机,所幸未导致更大事故的发生。

       此次草案的另一亮点,就是明确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与他人互殴,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还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借互联网金融名义从事网络非法集资,处罚拟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些修改补充,有利于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遏制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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