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其他批次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防组〔2020〕6号)及《关于做好汕头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防组〔2020〕26号)文件精神,金平辖区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学校对照返校准备工作清单逐项自查整改,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督查验收合格后,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核同意,金平区26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学校符合返校条件,幼儿及学生将于6月15日返校复学。复学具体时间由各校(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