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一则协议出让公示。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东内、大南、沧洲居委竹莲坑、水堀尾下、埔上围、水堀尾、黄厝望上洋、宝珠石、叶厝埔,土地面积101058.48平方米(折合151.59亩)。
二、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三、出让年限:住宅用途70年,商业用途40年。
四、出让方式: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给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
五、改造方式:该项目由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天圆房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
六、出让地价:我局通过公开摇珠形式委托两家评估机构对该宗用地原用途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及新规划条件下的国有建设用地最高法定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经综合两家公司的评估结果,其原用途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为10620.7291万元、新规划条件下的国有建设用地最高法定年限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为98349.2832万元。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府[2018]112、113号的有关规定,该宗用地应交地价款26911.2563万元,应交补偿性地价款22620.6802万元。
七、公示期限: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