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凌晨4时许,在揭西县棉湖镇道江路花园路口,有黄某(女,83岁,揭西县塔头镇人)老奶奶正在步行时,忽然被未知姓名驾驶摩托车碰撞倒地,造成黄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15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未知姓名肇事者竟然毫不顾及倒地伤者的死活,趁着黎明前夜暗人少驾驶肇事车辆仓惶逃逸,事发后在当地造成了坏影响,令周围群众和过往路人不由愤慨。
▲案发现场
案情就是命令!揭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郭表龙大队长高度重视,在向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报告的同时,火速组织警力开展破案工作。县公安局曾小可副局长接报后,对交警大队侦查破案工作进行了指示。
随后在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黄海云、副主任科员邹新兴带领侦查民警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全方位多视角侦查措施,全力开展破案工作。
▲勘查现场
市、县交警强强联手、密切配合,办案民警兵分几路,通过勘查事故现场获取车辆散落物,搜集肇事车辆证据;大量调阅事故路段周边卡口视频,筛选过往车辆轨迹并进行研析;走访事发路段周边群众,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循线扩大侦查,追踪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等破案工作。
▲查阅事故路段监控视频
▲走访事故路段周边群众
经办案民警连续作战和多方努力,于10月15日18时,在案发一天后,“10.14”棉湖镇交通肇事逃逸案快速成功侦破,躲藏在揭西县凤江镇鸿江村的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陈某(男,50岁,凤江镇人),立即被办案民警缉拿归案。
在确凿的证据和铁的事实面前,肇事者陈某对本宗交通逃逸事故的肇事事实供认不讳。等待肇事逃逸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者陈某接受讯问
“10.14”棉湖镇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快速成功侦破,有力地威慑了交通肇事逃逸者,告慰了事故受害人家属,也消除了事发地的坏影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