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医疗保障局就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明确。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的要求,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80元/人·年。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9月起征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280元/人·年标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