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疑似携带新冠病毒的进口冷冻鸡全翅流入我市的情况通报
2020年8月12日晚11时,接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有疑似携带新冠病毒的进口鸡全翅30件产品售往我市某食品经营部。
接报后,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立即联合有关部门前往该食品经营部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处置并作核酸检测。经现场核查,该批次30件产品于2020年8月11日晚到货后一直存放在产品冻库,没有进行销售。工作专班对该批次30件产品及产品冻库予以封存,并对环境、产品及从业人员落实核酸采样,经普宁市、揭阳市、省三级疾控部门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同时,排查追踪发现,运送该批次30件产品的车辆同车运有其他货物,分别送往另外6家商铺。工作专班立即跟踪管控同车货物,对上述另外6家商铺存放同车货物的冻库进行封存,并对环境、产品及从业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上述相关从业人员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居家隔离。
接下来,工作专班将对全市所有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合法经营资质及产品来源不明的经营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主动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不实信息要自觉抵制,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