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和强迫交易、重婚一案。该案是以被告人陈某和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5年11月开始,被告人陈某和在澄海区某住宅小区一个铺面开办了一家建材店,经营水泥、砂石、砖块等建材,并纠集同案人姜某、刘某勤、高某炎、杨某龙(均已判决)等人分工合作,通过采取软暴力等方式,垄断该住宅小区的砂石、砖块、水泥等建材买卖及搬运服务,形成了以陈某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陈某和指使同案人抓住小区业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并采用恐吓、围堵等手段,迫使小区住户向其购买建材及接受搬运服务,从中非法牟利,涉案金额高达324.7万元。此外,陈某和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该案同案人姜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非法事实婚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和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强迫交易罪和重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充分发表了意见,控辩双方围绕在案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院将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