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整治违建零容忍,龙湖阁一村拆除违建不手软

       据网友爆料:11月2日上午,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对阁一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8处建(构)筑物进行整改,拆除面积达5亩之多。

       据了解,本次拆除整治行动参加的各机关人员共有200余人,出动钩机3台、炮机1台、切割机4台,区公安分局还派了20名民警到现场支援。

       有人看着这些图片不由惋惜地说:“老百姓一生的心血,一辈子种地打工,好不容易起了幢楼,最终却换来了一堆废砖,简直是可怜可怜?!”但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分给老百姓种植或耕作的,本不是宅基地啊!

       根据我国的土地政策,农村的田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依法是不能盖房子的,否则,就是违法建设,依法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对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容忍,就是对守法公民的伤害。龙湖阁一村此次对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零容忍”的拆除,有效遏制私搭乱建、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不仅还田于民,还有力震慑了违法建设相对人。

       那什么是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违建,是指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用地审批手续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违法违规建(构)筑物主要包括:擅自改变城市或乡村规划建设的建筑物;超过批准范围建设的建筑物;在农用地上建设的非农业用房;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等等。

潮州整治违建零容忍,龙湖阁一村拆除违建不手软

       有些农民觉得在自家的耕地上建房是没有问题的,于是舍弃了旧的宅基地,在耕地上建起了新房。也有个别户主会在村上空地或自家菜地抢建、违建一至N层不等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这些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根本没有依法取得政府建设部门批准,即无开工许可证、无建设许可证,纯属“两违”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拆迁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按照国家规定修建的建筑物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隐患,因此对于违法建筑是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乡镇的人民政府等都是有权利进行强制拆除的。

       总之,随着现在国家对农村建设的不断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回到农村发展。农田一直以来都是国家保护的重点对象,耕地是我们的生活食粮的重要来源,所以建房不要在农田耕地上进行,要在规划区、建设用地上进行建造,同时还要获得相应的建房手续才能进行建造,盖房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基本农田盖房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轻则行政进行拆房罚款,重则会追究建房者的刑事责任,大家还是不要抱侥幸心理了,一定要走正规程序去村里批的宅基地建房。总而言之,擅自在耕地里盖新厝,不会有一分钱赔偿,最终只会花了大钱听个响声,昙花一现转眼空!

       整治违建零容忍,拆除违建不手软。

       劝君勿以身试法,莫用耕地起新房。

       农村建房管得严,应理手续及时办。

       一户一宅盖厝地,和平秩序维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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